• 全是人来疯,今天才几号,去泰国的旅行团就已经定满了。于是又要绞尽脑汁的想,究竟去哪里?不能太贵,又比较好玩。

    反正泰国之行就此泡汤了。人妖也摸不到了,红灯区也见识不了了。据说从头到尾,红灯区也就武昌路那么长。说起武昌路,那儿有家重庆人开的小饭馆,做的鱼还是很不错的。而且,价格公道。不仅工薪阶层喜欢,就连日进斗金的小款爷也常常开着车去解馋。

    言归正传,其实泰国是男人的天堂,只是对于携女人同去的男人,算是黄粱一梦吧。那个去过泰国三次的兄弟,居然告诉我应该在哪里找什么样的尤物,可以确保健康无差错。那里一定就是他的天堂。

    可惜,我是女的。没有哪种取向。跟我同去的人,估计,也是有色心无色胆。

    唉,想的蛮好的泰国之行就此泡汤。漫漫长假,做何安排呢?
  • 早上看报纸的时候,正好翻到一个成功男人的择偶条件。其他的都没记住,只有一条倒是让我印象深刻。
    他说,他想找个“作女”。

    觉得很搞笑。我打赌我认识的那个年过三十的老男人要是知道他们的同类居然喜欢“作女”,必定会激动地从马桶上摔下来。这两个字能让他把脑袋都甩下来,更不要说喜欢。这个老男人经常挂在口边的话不外乎:“侬不要搞了好伐?”“侬烦死了。”“侬作啊。”

    其实呢,是因为老男人老了,没有兴趣也没有精力再跟你卿卿我我,花前月下了

    老男人需要修身养性,适合带着眼镜躺在摇椅上看报纸。喜欢作女的男人,至少证明,精力还是比较充沛的。

    要知道,应付一个“作女”,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儿。
  •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很奇怪的人。奇怪的眼光,奇怪的想法,奇怪的行为举止。我大概是很符合水瓶座的性格。

    我看疯子洛也是个很奇怪的人。有时候觉得她比我还要不正常。
    我想她大概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管自己叫疯子。

    还有那个号称不要爱情的爬爬同学,在男朋友给她打完电话之后,兴奋得花枝乱颤,于是我知道我这个大老婆在她心目中还是不如小妾来的受宠。

    我现在常常自己跟自己说英文,自己对着镜子和自己跳舞,自己跟博客说心事写日志,自己给自己一个建议,然后自己将它否定在萌芽之中。兴奋的时候滔滔不绝,无趣的时候一言不发,我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

    我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独自精彩。

    身边一群疯子,我怎么能不疯?
  • 这次我决定彻底清仓。

    我的忍耐力已经到达了极限。再也没有什么是值得我留恋的了。我必须让我的生活完完全全的改变一下。
  • 早上跟那个不要爱情的爬爬聊天,发现我们认识的人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听不懂我们的话。他们总觉得我们的想法幼稚不成熟,而恰恰忽略了自己其实在某些方面十年无一点长进。他们活在他们的世界里独自精彩,完全不知道这代人的观念全然不是这样的。他们的老土的观念应该被我们所颠覆。

    爬爬说,要不咱俩过吧?
    我说,好。我培养一下。

    原来,我们都有病了。
  • 也许并不是两个完美的灵魂在一起,就会有完美的爱情结局。也不是刻意舍弃自我的个性去维护一段感情,他们就能天长地久长相厮守。爱情常常出人意料的无疾而终。

    争执,反复的争执,却不知道为了什么争执。分分合合,最后记不起当初分手的理由究竟是什么。闪烁的言辞,从来得不到的正面答案,经常的杳无音讯,最后让双方都烦不胜烦,最快的解决方法,无非是一句分手。

    忽然想起一句话:喜欢可以变成爱,爱却不能再次变成喜欢。因为,爱是自私的。

  • 男人一旦和女人处于分手边缘并且没有悬崖勒马的想法,,言行举止就会变得很实际。比如吃饭喝茶开始讲究实惠。送你上班,也只送到他认为方便的地方。

    其实想通了,这个世界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优秀的单身男女捞捞一大把,何苦在一棵树上吊死。

    这样的道理,男人总是比女人想的透彻。
  •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傻乎乎的问,你觉得我优秀吗?他说,没觉得。那,你觉得我漂亮吗?他说,不漂亮。那么,你为什么爱我?他说,没有理由,我就是爱你。

    很多时候,人与人的相处在于感觉。一个照面,就能让你在心里描绘出一个清清楚楚的关于未来的走势图。喜欢还是厌恶,完全在于感觉。感觉对了,爱情说来就来了。哪天感觉不对了,爱情也就挥挥手走人了,不带走一片乌云。

    爱情的本质,原来如此的简单。其实就是王八看绿豆――对眼儿。
        

  • 一整天,感觉像打仗。
    早上办签证,下午开会,接无数的电话,讲很多的话。顺便做了个5S,把凌乱的桌面收拾得干干净净。桌前屏风上的照片被小心翼翼地取了下来。自恋,不可以让太多人发现。

    忽然有些害怕,天天干这么琐碎的工作,像我这么不拘小节的人,有一天会不会也变得婆婆妈妈起来。

    对朋友说我想回学校念个两年书,学自己感兴趣的课程,然后回来干我想干的事。因为我始终觉得,在这一行,并不能发挥我的潜能。

    想归想,离想清楚了去做,应该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还是要好好工作。天天向上。每天起早贪黑,过农民一般的生活。

    妈妈亚~~~~~



  • 那天只是喝了一支科洛那,我就觉得头晕晕。

    好像很久没怎么跟人喝酒了,最后一次喝得天昏地暗是在酒类专卖管理局跟我们几个头儿还有客户吃饭,席间红的白的一起来,最后害我在厕所里不停的吐。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坐在来接我的男友车上的时候,他非常严厉的教育我,这是我最后一次来接你,下次你再喝酒,就算你睡在路边,我也不会管你。我迷迷糊糊的说哦。

    从那以后,我就不在外面喝酒。我告诉别人我酒精过敏,不能喝酒。偶尔朋友小聚,我也只是喝一杯淡淡的啤酒,仅此而已。

    喝酒跟生活一样,要节制。

    今天突然很怀念大学里跟彬彬喝酒的情景。这个跟我同寝室两年的东北姑娘,酒量不可小看,那天我们两个在上理的红塔,干掉了一瓶尖庄。弄得邻桌的男生频频向我们回头。喝完之后,她扶着颤颤悠悠的我回寝室睡觉,自己骑个小破车,去五角场买了张碟片。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她一张碟都看完了,非常神气活现的看着我,一点事儿都没有。而我,被她扶回来的时候就觉得整个人走路不停的在晃悠。粘到枕头上的时候还兴冲冲的给我朋友打了个电话,说,我喝酒了,没醉。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事后我朋友告诉我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大舌头,问我说过的话,我全部不记得。原来,我醉了。

    大学里常常有朋友跟我喝啤酒,一直觉得啤酒对我没什么作用。社团里吃饭,熟识的都会过来跟我碰个杯,喝两杯什么的。印象中喝啤酒,我一直都没醉过。

    其实我并不认为啤酒有多好喝,只是,跟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喝啤酒成了一种习惯。饮料,总显得太小女人。后来遇到一群只喝可乐的男人们,我也忙不迭的开始喝起了可乐。据说多喝可乐的男人不太容易有后代,现在看到他们一个个成功的做了爸爸,我才知道原来可乐没有这个功能。

    如今我不常喝酒,每每看着疯子洛拼命给自己灌啤酒,我都会猜她是真的爱上啤酒的口感,还是这种似醉非醉,飘飘欲仙的快感呢。

    其实一支科洛那不至于将我打到,只是那天喝之前,我想我已经让自己醉了。

    想什么时候,约彬彬再一起喝瓶酒。当然,再也不会是那学校小饭店里仅有的尖庄了。

  • 早上六点半,东东发来一条短信:我生好了,是个男孩。
    早上的时间,分分秒秒都很宝贵,我正在刷牙洗漱,顾不上回她。等到收拾利索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开始给她打电话。

    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很洪亮,一如她平时的样子,我说,你怎么那么早就起来了? 她很无奈的说,不是那么早起的问题,我的宝宝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尽管有一点点无奈,言语中却充满了初为人母的喜悦。
    母性的光辉开始照耀四方。

    从前我们都是不那么喜欢孩子的人。而今她们一个个升级做了妈妈,一口一个宝宝,孩子成了她们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她们,完成了人生中的另外一个蜕变。

    最近朋友生的都是男孩,真难想象以后一群小光头坐在一起打游戏是怎样一番情景。如果他们的爸爸妈妈同意,等他们长大了,我要教他们弹吉他,带他们去蹦迪,告诉他们,怎么样可以讨女孩子们的欢心。

    我依然单身,但我的前男友跟我聊天的时候,依然掩饰不了那种羡慕。他会问我:你说我们将来把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到底好不好,虽然我们的经济不成问题,但是会不会造成那种互相攀比的坏习气呢?

    我想,我不会把孩子送贵族学校,但是我坚持送他去寄宿制学校。我要他从小学会照顾自己,从小独立自主。懂得照顾自己的人,将来才能更好的照顾别人。独立自主,将来才可以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游刃有余。

    我在等那些孩子们长大。我爱他们。

  • ICON

    昨晚又是12点躺下,2点醒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我起床关阳台的窗。
    在我有心事的时候,我总是睡不踏实。

    最近几个月,我始终处于一种心力交瘁的状态。感觉很累。即便在那里哈哈大笑,也掩饰不了心中的失落与伤感。
    我不是一个很容易从漩涡里跳出来的人。那个对生辰八字和面相颇有研究的朋友,第一次见到我就是这么说的。

    说的没错,原来自己没有这么豁达。

    我不知道这样的状态还要持续多久,又有谁可以让我发自内心的笑?

  • 外滩三号。

    一个晚上吃掉了一个小白领一个月的薪水,还好是我们老板买单。

    半生不熟的三文鱼,害我腹泻到发烧,一个难得的周末便是在医院挂点滴中度过。挂针的护士因为家长的关系都认识我,越是小心翼翼,越是让我痛苦不堪,针头拔出来的时候,我的手开始肿痛,青青的一大片。

    高烧不退,8点睡下就没有醒过,迷迷糊糊中好像听到毛毛在跟老妈说话,听到妈妈说我好像退烧了。早上醒来已经8点,天哪,我整整睡了12个小时。不过整个人确实舒服了很多,应该是退烧了。

    我一直是父母最不放心的孩子,极差的抵抗力,挑食,不会自己照顾自己。偏偏,非要独立生活。生活过得乱七八糟。

    我每次生病不舒服的时候总是要哭,不管严不严重,好像是种发泄。很好笑吧。

    妈妈问我你跟谁去吃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说,外滩三号,我挑的地方,我点的菜单,我们老板付的帐。
    还有一支克罗娜。

    无言。
  • 毕业的时候,就有人问我,愿不愿意结婚?我说,才毕业,等工作稳定了吧。
    那时,我觉得他是我的真命天子。很爱很爱他。

    等到工作稳定的时候,看昔日同窗一个个娶妻生子,他说结婚吧。我点头,因为他渴望婚姻的感觉,他羡慕他的那些死党。
    那时,我仍然爱他,只是激情已退去,性格中的不和谐初露端倪。

    等到结婚的日子一天天逼近,我开始不安。我觉得我仍然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我害怕婚姻,害怕婚姻中的责任,婚姻中的琐事,害怕三姑六婆,害怕生孩子。
    那时,我不知道,我的这些不安,是因为我们性格中的某些碰撞,让我对他的爱一天天在减少。

    原来,只有当你很爱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才会愿意跟他结婚生子,然后过相夫教子的平淡生活。

    我也明白了,各方面条件不算那么差的人为什么会抱定独身的念头?
    因为还没有遇到那个可以让他很爱很爱的人。

    前天东东的儿子如期降临人世,我们又多了一个可以亲亲的宝贝。而我对婚姻的恐惧,又一次被唤起。

    你可以爱我,但是请不要跟我谈结婚,除非,你有十成的把握,能够让我很爱很爱你。
  • 跟相恋四年的男友分手以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我。他们逸想,他们猜测,他们认为是我背叛了爱情。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无法很好的调整自己,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

    常常在清晨1.2点的时候突然醒来,然后就会觉得难过。

    是不是一个人对你好,你就可以忽略性格中不和谐的东西,你就应该排除万难的去爱他?或许这是很多女人最后选择的婚姻生活,但是我认为,这样的婚姻对谁都不公平,尤其是对爱你的那个人。

    他豁达的说没关系,我给你时间去清楚的考虑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我想在这个阶段,我更多愿意和应该考虑的是自己的事业。

    如今我们像朋友一样的吃饭喝咖啡,互相交流工作生活的心得。在我生病无助的时候,带我去看医生。我们不再吵架,当情侣变成朋友的时候,我们的心态就变得平和而正常。

    爱情在这个夏天无力的燃烧。深蓝是这么唱的。

    谁都不知道我们的将来会是怎样,但是至少,我们曾经认真的爱过并且努力过了。
  • 周六早上9点半。
    我准时坐在office里,等着配合计监局的同志们检查工作。
    一个晚上没有睡踏实,浑身滚烫,加上腹泻,都不知道今天是怎么爬起来的。

    我发烧了,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浑身发冷。把外套穿上,还是冷。

    除了坚持,没有其他办法,这是我的工作。

    下午朋友来接我回家看医生,我不想一个人孤单单躺在那个小屋里睡觉。我想念妈妈给我做的饭。怀念他们一刻不停的跟我唠叨。

    这个时候,你想起的那些人才是你最爱的人,也是最爱你的人。

  • 当心里面那个最柔软的地方被再次触动的时候,我的眼泪,很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为什么人都是在事情发展到无法挽回的地步才愿意彼此敞开心扉呢?我们苦苦坚持的究竟是什么?

    对不起,我爱自己,也爱你。


  • 我同事常常用一句很粗俗的话一针见血表明夫妻之间的关系,叫做“对彼此的身体都已经很熟悉了。”
    笑过之后,觉得这样的爱情有点可悲,或许彼此之间除了最原始的欲望,已经没有爱了。我管这叫“熟悉的身体,陌生的灵魂。”

    与之恰恰相反,熟悉的灵魂,陌生的身体,大概要属柏拉图式的爱情了。仅仅是停留在精神层面上的交流,有的人也乐此不疲。比如单纯的网恋。

    我个人认为,这两种都是病态的爱情。只是在现实生活中,选择“熟悉身体”的要多一些。人毕竟还是动物,具备一些动物最原始的本能。

    常常在听到一个男人一本正经的告诉他追求的女人说我希望通过交往来熟悉你的时候,我都会忍俊不止,然后我就会想:我的思想是不是太龌龊了?

    想完我就又乐了,哈哈,其实我们都已经很熟悉了。

  • 同事要去意大利培训三个月,于是相约今晚为她饯行。

    常常会有人从生命中片刻消失,明知会回来,却依然感觉有点伤感。

    --今晚不醉不归。
  • 刚在网路上看到这么一则关于鹰的故事。

    老鹰的年龄最长的有70岁。但是在它40岁的时候,它的羽毛会变得沉重不堪重负,它的爪子开始老化,抓不住东西,它的喙又长又弯,碰到它的胸膛。这些变化直接影响了它的飞行。此时,老鹰就面临了一个重生与死亡的抉择。

    它将用150天的时间完成它的蜕变。首先,飞到山顶,在悬崖上筑巢,不停的用喙撞击岩石,直到老的喙脱落,然后静静等待新的喙长出来。然后用新长出来的喙把老的指甲拔掉,再用新长出来的指甲把自己的羽毛一根一根拔掉。等到5个月以后,当老鹰披上新的羽毛的时候,就是它远离死亡,获得重生,展翅飞翔的那一刻。

    人的生命历程就像老鹰一样,也常常面临这样的抉择。是否每个人都具备了鹰一样坚忍不拔的性格呢。当我们面临选择的时候,是否因为害怕看似不可攻克的困难而望而却步,最后不得不沦为死亡呢。

    我们的失败,常常是由于我们缺乏克服困难的勇气。我们高喊口号说我为自己设计了如何光辉明亮的似景前程,直到我们闭上眼睛去见天堂里的故人的那一刻,仍然是一句空空的口号,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变。我们给自己找了无数的借口来自我安慰自己的不作为是因为外部环境的恶劣,是因为彼此间的不协调,或者是条件的不成熟。

    任何的失败,都可以归结为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我们聊以自慰,自然就不会有这种与困难斗争的勇气。这样的人生岂不是索然无味?

    人生三十而立,四十不惑。这样一个黄金的年龄,多少人在口号声中虚度光阴。

    给自己一个并不遥远的目标,看清达成目标可能遇到的艰难险阻,然后,给自己勇气,告诉自己,我可以。


  • 即便身处热闹的人群,依然觉得寂寞阵阵袭来。问朋友,是否曾有同样的感觉。

    她说,这种感觉叫做失落。

    ――谨此纪念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
  • 午饭后跟人吵了一架,弄得本来阳光明媚的心情一下子雷声轰隆隆,差点消化不良。

    不过经历了几个反复之后,早已知道结局是什么样子的,一下子也就释然了不少。觉得应该调节一下心情,于是跟我MSN上的朋友们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我把自己的网名改成“沸腾鱼公主――我有BB了”,^_^,还真有不少人信以为真,小心翼翼询问的也有,大大咧咧恭喜我的也有,幸灾乐祸的也有。

    哈哈,心情忽地雨过天晴。暗自窃喜,人生百态啊。

    其实,我也不算骗他们。我现在确实有个可爱的BB了,那就是最近在疯子洛帮助下新做的一个个人网页。里面写满了我的心情。

    于是写作又变成了我的习惯。变成了我的寄托。开心不开心的事情,我都可以把他变成文字,化作心情,注入我的网页。

    每贴一篇文章,我就觉得,我的BB又成长了一点。爱护它,关爱它,已经成为了我的责任。

    注入我所有的心血,我要我的BB茁壮成长。

  • 我的光辉形象算是彻底被糟蹋了。
    那小子抱着画板,盘腿坐在床上画素描。画板上夹着她老姐我几个月大时的大头照片。等我写完东西过去想欣赏一下,乖乖,照片上那个可爱的毛毛头被她画的足有4,5岁大。原本笑呵呵露出的小乳牙不见了,胖乎乎的小脸好像被人削掉了一块。婴儿的肉脸,在她的笔下,出现了俊朗的线条。

    我晕!

    结果那小子振振有辞的给了我一个牵强的不能再牵强的理由。她说老师一直教他们画老头老太,画那种肌肉男,没画过肉乎乎的东西。而且老师也还没有教过她们画牙齿,所以只好把我的牙齿给省了。

    听完之后,我又晕了一次。

    画了一半,小子出去喝酸奶,说要中场休息,我看着画纸上的自己,一声叹息。不过我打算把它收藏起来,毕竟,这是她学画画之后给我画的第一幅画。

    可是我心里就是有那么一种很幸福的感觉,问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

  • 如果不是在神农架偶遇母野人,并不幸被抓到了山洞做了压寨先生,那么请相信,无论什么理由,他三天杳无音讯或是想不起主动跟你联系,你都应该立刻抽身而退,因为,他不爱你。

    善良的女人常常会为男人的这种不作为举动找一些理由,比如工作很忙,比如最近太累,比如家庭琐事太多。但是,大凡一个会遇到这么多比如的男人,总该是个早已学会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的成熟男人了,难道,真的会连挤出一分钟打个电话,发条短信,写个email的时间都没有吗?

    如此日理万机的人,早该成为伟大领袖了。

    事实是,在他心目中,你只是还没有重要到让他能够在忙碌的缝隙之间想起你。爱是一种无时无刻的牵挂与惦念,连想都想不起,你还能指望他爱你?

    女人没有必要再为一份看不到未来的爱情苦苦守候,如果凭借女人敏感的直觉你都无法肯定对方的感情,那么,很遗憾,如果不想受伤太深的话,就趁早收回你全部的爱吧。

    要爱值得爱的人,要把爱留给爱你的人。

    他也许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优秀,也许无法给你FENDI的包包,也许无法在你的朋友面前给你挣很大的面子,但他却是一个,在你每月肚子痛的时候为你煮姜茶,冲热水袋的男人。是一个,每次外出吃饭都把菜单交给你的男人。是一个在你伤心哭泣时在你身边默默为你擦眼泪的男人。是一个,在你想听到他声音的时候,他都会碰巧给你电话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你会不会爱他?这样的男人,你该不该爱他?

    不是每个女人都想要FENDI的包包,但是我相信所有的女人都希望有一个愿意为她煮姜茶的男人。

    如果某一天,这个男人有能力给你买一打的FENDI,却一如既往的愿意为你煮姜茶,那么,你还有什么理由告诉他,我无法继续爱你。

  • 看到过这么一个脑筋急转弯,堪称经典。
    墙上趴着两只壁虎,母壁虎对公壁虎含情脉脉的说了两个字,公壁虎照做了,于是他们两个都掉了下来。问,母壁虎对公壁虎说了哪两个字。
    答案是,抱抱。

    明知会有掉下来的危险,也要抱一抱。恋爱中的男女,何尝不是这样。

    我常常很享受这种被拥抱的感觉。拥抱会传递力量,无论是爱恋还是默默地鼓励。被拥抱,会觉得温暖。

    所以,无论是爱人,还是朋友,当他需要你拥抱的时候,请不要吝啬,张开你的双臂,紧紧的拥抱他吧。仅仅这么一个动作,已经胜过了所有言语可以表达的劝慰。

    亲爱的,抱抱。

  • MSN上,某GG对我,言必称兄弟。
    男人称一个女人为兄弟,不乏两种情况,一种,觉得这个女人爽气,是个可以交心,失意时候可以一吐为快的朋友;另一种,就是暗示你没有让他对你有特别企图的魅力。换句话说,就是他对你没有兴趣。 

    这个GG最近家庭事业都遇到了空前的压力,以至于坐在我对面喝茶的时候在不停的哆嗦,令我暗暗担心帕金森综合症是不是有年轻化的趋势。该GG一向以强人姿态示人,以雄辩的口才和三寸不烂之舌傲立江湖,让我一直仰着脖子用崇拜的眼光仰慕他,直到那天看到重重压力之下趴在桌子上的他,像个孩子一般的无助和失落。

    GG每次劝我的时候总是口若悬河,仿佛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开场白常常是“呆伐?”兄弟我想劝他的时候却总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想所有的道理他都懂,只是事情捱到了自己身上,才发现最难说服的人是自己。就像有一天GG在MSN上问我:“你说我自己做生意好吗,给个建议?”我忽然强烈的感受到了他对未来事业的一种不确定。

    原来再怎么铁打的人,也终究只是人。是人,就逃不过七情六欲,就躲不开凡尘俗事。不能改变的,我们只能接受,除此,我们又能如何?感叹,抱怨,杞人忧天,都是在浪费时间。

    我们耗不起的,是时间。

    兄弟我拙笨,但是很想鼓励你,简单一句话,人,贵在坚持。

    对你,对我,也许都适用吧。

  • 这个文静的女孩是我的表妹,在我念大学之前一直都是我睡上铺她睡下铺。那时候的她瘦瘦小小,也不多话,一个人都能自娱自乐。感觉扔到荒岛上也疯不了,就像周伯通,还能左手打右手,右手打左手,练就天下绝世武功。
    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她给我写了长长的一封信,什么你终于走了之类的话,看的我泪眼迷离,十分不舍,还送了个钟摆原理做成的小玩意儿,在我大学宿舍的床头的书柜上,一放就是四年。
    大学里也会收到她的信,看看地址,都是什么五指山水帘洞寄来的,名字也是毫不雷同,嗯,每次看信的时候我都很有成就感,不愧是我调教的弟子,很有师父的气质与风范。
    我们差三岁,所以我毕业的时候她还在念大学。大概大学生都很忙碌,我见到她的时间越来越少,感觉,小孩子长大了。

    如今,她也工作了。因为忍受不了行政的枯燥,她辞去了我给她安排的工作。为了自己的梦想,在现在的公司坚持了很久,她说她要在这里学习她想学的东西,不管目前的薪资待遇离她的梦想有多远。当她半年多后终于转正的时候,我觉得她是成功的。因为她知道她要什么,于是她努力了,最后她实现了。

    高中里她爱上了写作,我常常看她的文字,有超越这个年纪的睿智。工作后她爱上了摄影,她开始用镜头表达她的思想。有一天她认真的把文字和镜头组合在一起,让我看到了一个属于她的,让我期待已久的个人网页。

    我从不在她的网页上留言,因为这种欣赏与情意,已经不是语言可以表达的了。但我始终在关注,透过文字与图片,我看到的,是她的思想与生活。而她的思想,也常常影响了我。

    如今她常常在和我吃饭的时候抽淡淡的烟,喝罐装的啤酒,讲很多的话。不愿谈恋爱,却可以清清楚楚的告诉我,爱情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她叫自己疯子洛。

    我说我又想写东西了,她自告奋勇的帮我做主页。我说我要写篇文章纪念一下你,她说,姐姐,我还没死呢。。。。。。

    我总觉得,疯子洛身上有我过去的影子,看到她,我似乎看到了过去的我。

    我想有一天,疯子洛是可以成为偶像的。



  • 一直都很喜欢逛宜家。总觉得它的东西很简单,却也很独特。而这种简单与独特,又让它变得非常的实用。
     
    喜欢看它里面一个个风格相近但设计毫不雷同的样板房,就那么几块木板,几个架子,几盏小台灯,加上几件色彩感极强的小饰品,一个温馨的小家便营造了出来。令你不得不佩服设计师的创意。

    我想象中的二人世界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很简单,很和谐,很温暖,有小小的闪光点。

    我就这样肩上挎着个黄色的大袋袋,边走边看,喜欢的便驻足停留,看看想想,这里的摆设换成另一种方式是不是更好,颜色改成黄色是不是会更和谐呢?完全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家。当然,看到中意的又不是很昂贵的小饰品,就毫不犹豫的往袋袋里塞。宜家随处可见的这种黄色的购物袋真的是好大,诱惑你不停的往里面塞喜欢的东西,塞满了,没关系,购物袋和推车触手可及,宜家不会给你任何理由说:“哦,拿不了了,就这样吧,我们找出口买单吧。”

     宜家的布艺沙发还不错,价格又便宜,要不是一个人没法拿,八成我就搬个回去了。这个时候,我就开始想念我的专职司机,谁让我自说自话给他放了个不知年头的长假呢?

    结帐的时候,排在我前面的那对小夫妻饶有兴致的谈论着家居布置,只听那个漂亮的女孩说我要紫色的窗帘黄色的沙发,那个男孩一个劲的在那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附和:“嗯,好,老婆喜欢的就是我喜欢的。”我忍不住噗哧笑出了声,这样的画面太熟悉了。

    还有什么能比一个男人愿意给你一个你所想要的家更能证明他爱你呢?

    我想,这个周末,我会把那个我喜欢的沙发搬回家的。


  • 我的食谱里有两样东西是万万不可少的,一是小龙虾,另外一个就是沸腾鱼。

    在我肚子里牺牲掉的小龙虾不计其数,华师大后门那个“朱大”龙虾馆夜夜火爆的好生意跟我的大力捧场是密不可分的。我没法谦虚,我实在是功不可没。自己吃了不算,还特别乐意介绍给我的狐朋狗友们。那晚宵夜,我带领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在那里干掉两个大份,十二个中份的“十三香手抓小龙虾”。那晚,他们从盆里捞小龙虾的速度之惊人,简直可以赶上刘翔跨栏,就从那刻起,我发现了同志们利索的一面,我相信,原来人都是有潜能的,这是工作中永远激发不了的。

    沸腾鱼这个东西,自打我认识它以后,一直不理不弃。为了它,水煮鱼一下子就被我打入了冷宫,再也没有宠幸过。我对沸腾鱼的爱,就像爱我自己一样。我,是个自恋狂。有位成熟的王子起初每次吃饭都很自觉的为我点份沸腾鱼,两个月之后的某一天终于忍不住问我可不可以不吃沸腾鱼了,他说他的胃已经受不了了。熬到第三个月的时候,他终于落荒而逃,相信无法忍受的不仅仅是我的坏脾气,还有每顿必点的沸腾鱼。

    我下巴上的小痘痘近半年来就没有隐退江湖的意思,这,就是疯狂迷恋沸腾鱼的代价。不过我并不介意,因为美女不可以太完美,否则没有进步的余地了。

    童话里的王子失踪两星期,大概是去静养他那食用过多沸腾鱼被辣坏的胃了,于是沸腾鱼公主的生活恢复了往日的激情。这么自由,这么丰富多彩的生活,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沸腾鱼公主的观念中,爱情的保质期只有两个礼拜。半月不开封的罐头,也已经食之无味,就趁早扔了吧。

    王子在找你,公主。

    我是沸腾鱼公主,我的王子,还没有找到。

  • 整理照片的时候,忽地翻到一张站在4宿舍门口的照片。照片上那个小胖妞,戴了一副蓝色小墨镜,穿了一件鹅淡黄的小吊带和一条肥肥大大PLAY BOY的翻边牛仔裤,还有,剪了一个好短好短的头发。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那个吊带衫还没有风靡校园的年代,我,无疑是很多人眼中的异类。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张照片,满不在乎的神情,随意地站着,即便隔着深深地太阳镜,仍然透着这种无所谓。这就是我的气质。
     
    那是99年6月。平均每个礼拜考一门试。我们通常是用一两个通宵来学习整整一个学期的课程,然后忐忑不安地去考试,居然,也过了。那时的我,出奇的不爱念书。那时的我,也很少回家。我爱校如家,喜欢背个书包在校园里四处晃荡,也喜欢在图书馆看杂志,听音乐,写随笔。
     
    不跳舞的时候,我确实是个很安静,也很少话的人。有时候就会整个下午静静坐在主席像前看樱木花道们打篮球,想想生活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最近我常常觉得很累,无论是工作还是感情,都给了我很大的压力。于是偶尔,会偷偷怀念一下过去。今天的我也许再也没有勇气剪那么短短的,短短的头发,也许所有人看到我还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但是我知道,在我心里面,有些东西已经变质了。